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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b电子瑜伽课时费起纠纷 新乐法院“接力调解”获锦旗
jdb电子平台近日,新乐市人民法院长寿人民法庭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原告张某将一面写有“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送到特邀调解员王吉运和刘建峰手中,感谢两位特邀调解员接力调解、高效化解她与瑜伽馆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原告张某诉被告阳某、某瑜伽馆服务合同一案中,原告张某于2024年8月在被告某瑜伽馆办理瑜伽卡消费1980元(30次卡),通过微信转账给其经营者阳某jdb电子。2025年2月,张某因怀孕暂停课程,累计消费10次,剩余20次未使用。2025年4月,张某再次在该瑜伽馆办理瑜伽私教卡,消费680元(5次)jdb电子,同样通过微信转账给阳某,累计消费4次,剩余1次未使用。
案件争议焦点在于,该瑜伽馆仅有阳某一人授课,且经常因其个人原因(如外出等)无法正常授课,又无法安排其他老师代课或提供替代方案,无法满足张某的正常上课需求。张某认为瑜伽馆无法继续按约提供服务,故要求退还剩余未消费课时费用共计1432元。
特邀调解员刘建峰接案后,深入研究案卷材料,仔细梳理争议焦点。先后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但调解过程并不顺畅,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互不相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得知这一情况后,特邀调解员王吉运认为该案无论从标的额还是从当事人双方利益考虑,调解结案都是最佳选择。于是主动接力调解,围绕当事人争执焦点,向双方详细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中关于预付款消费和合同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jdb电子,努力寻找能够维护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经过多次耐心明理释法,双方最终都作出了让步jdb电子jdb电子,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退还原告剩余未上瑜伽课课时费1432元。该案最终以原告撤诉结案,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原告张某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特意制作锦旗表达感激之情:“感谢两位调解员的专业和耐心,不仅帮我挽回了经济损失,更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公正。”
新乐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的专业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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